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书税收

“免、抵、退”税业务会计处理

2018年5月25日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http://www.gzswflvs.cn/
  随着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生产企业成为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国家为鼓励其扩大出口,对这些“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了“免、抵、退”税办法,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政策优惠。可不少“生产企业”在其会计处理上,还不甚了解,在实务中还容易出错,为此,本文仅就“生产企业”有关增值税“免、抵、退”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一粗浅介绍。
  一、“免、抵、退”税业务的主要内容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以下简称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以应予免征或退还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的已纳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50%及以上的,在当期内,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当“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占本企业当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小于50%的,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现实中,“免、抵、退”税业务是比较复杂的。在一个“生产企业”内,既存在出口业务,又存在内销业务,在当期原材料购进业务中,既存在国内购进原材料的加工业务,又存在从国外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业务,同时,在当期出口业务中还可能存在多种货物的出口业务。但,尽管这样复杂,大多数“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主要由“免、抵、退”税业务的计算和相对应的账务处理这两方面内容组成。
  二、“免、抵、退”税业务的计算
  本文所介绍的“免、抵、退”税业务的计算,主要涉及以下七方面内容。为便于说明,下面举例介绍其具体计算过程及方法。
  例:自营出口企业w股份公司2002年1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购进国内铜锭900吨,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每吨单价为6000元,购进国外料件450吨,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为2468000元;内销铜制品甲300吨,每吨售价7000元,内销铜制品乙250吨,每吨售价6500元,内销的征税率为17%,外销铜制品甲120吨,每吨售价1400美元,该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5%,国外运保费支出96000元,外销铜制品乙60吨,每吨售价1200美元,国外运保费支出40000元,进口料件复出口销售铜制品乙450吨,每吨售价为1200美元,国外运保费支出为320000元,征、退税率与外销铜制品甲的征、退税率相同,另本月1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8.4.则该企业应作出下列计算:
  1、计算当期内销业务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购进国内材料铜锭的进项税项=900×6000×17%=918000(元)
  内销货物(铜制品甲、乙)的销项税额=[(300×7000)+(250×6500)]x17%=612000(元)
  2、计算当期出口自产货物的销售额
  计算当期出口自产货物的销售额有两方面作用。

【延伸阅读】

注册成立公司的具体流程 

各类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供参考)

公司股东变更样板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