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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
如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14年8月4日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http://www.gzswflvs.cn/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章来源: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律师:
黄赞荣
[广州]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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