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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要求

2015年10月30日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http://www.gzswflvs.cn/
  1、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其发起人可少于5人。
  2、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