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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清算
外商独资咨询公司可以委托,指派个人作为清算组成员吗?
2015年11月19日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http://www.gzswflvs.cn/
根据《公司法》19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细则》92条,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当在合营公司的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担任或不适合担任清算委员会成员时,合营企业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不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
文章来源: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律师:
黄赞荣
[广州]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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