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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万祥:严把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关口 推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2016年6月15日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http://www.gzswflvs.cn/
屈万祥在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严把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关口 推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12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监察部在北京召开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依法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进一步推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出席会议并讲话。  屈万祥指出,制定出台《暂行办法》,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营造了良好实施氛围;认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了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意识;及时完善配套制度,增强了《暂行办法》可操作性;加强协调沟通,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了《暂行办法》的执行力。  屈万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暂行办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识到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是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现实需要,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创新的具体体现,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要以这次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为契机,加强对办案干部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别是提高依法依纪办案、安全文明办案的能力。  屈万祥要求,要进一步切实抓好《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严格依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价格认证机构要建立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沟通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彭森在讲话中介绍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以及价格认证系统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的基本情况,并对下一步全国价格认证机构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提出明确要求。  公安部纪委、湖北省纪委和江苏省物价局、陕西省物价局的负责同志分别就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中央纪委监察部部分派驻机构负责同志,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厅(室、局)负责同志,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有关厅(司、局)和价格认证中心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认证机构的有关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