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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设立廉政账户

2016年6月29日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http://www.gzswflvs.cn/
根据省委关于深入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要求,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了廉政账户,以便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1个月内)上交无法拒收的"红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省廉政账户   账号: 35581(取谐音"送我我不要")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简称:工行广州庙前支行)   "红包"款项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存入廉政账户:   一、通过各商业银行柜台直接汇款到广东省廉政账户   操作步骤:   1.到各商业银行柜台填写"汇款单",详细信息如下:     收款人户名:广东省廉政账户     收款人账号:35581     收款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简称:工行广州庙前支行)   2.将"红包"款项存入   3.领取银行开具的汇款凭条并妥善保存   二、通过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ATM)直接将现金存入广东省廉政账户   操作步骤:   1.初始界面选择"输入ENTER"键   2.选择"无介质交易"   3.选择"无卡/折存款"   4.输入账号(2012年3月31日前应输入账号"9558853602000181700",4月1日起,可直接输入账号"35581")   5.请输入资金来源代码:输入099(其它)   6.将"红包"款项放入存钞口   7.确认户名、账号、金额   8.收取存款凭条并妥善保存   银行开具的汇款(存款)凭条和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ATM)出具的存款凭条可作为合法上交"红包"款项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