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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的步骤 外资企业如何变更经营范围

2020年7月2日  广州涉外法律顾问   http://www.gzswflvs.cn/

 黄赞荣律师,广州涉外法律顾问,现执业于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股东变更的步骤

  我国公司的类型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股份有限公司一个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顾名思就是指按照股份划分权利的工资,但是无论是哪种公司变更股东的时候都要按照一定的步骤,下面大家就跟一起来看看公司股东变更的步骤有哪些。


  股东变更登记要经过哪些步骤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


  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变更股东、修改的决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权转让协议;


  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企业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变更的税费


  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交易进行买卖,该交易造成股东的变更。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备案。股权转让协议的样本见参考资料。


  股东变更时需要缴纳相关税费。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说明如下。


  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


  具体如下:


  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 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外资企业如何变更经营范围

  核心内容: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在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的程序,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经营范围一经核准登记,企业就具有了在这个范围内的权利能力,企业同时承担不得超越范围经营的义务,一旦超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是区分企业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


  1、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0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4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1条、《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6条等。


  2、批准条件


  出资各方出资已经到位;


  企业无违法经营记录,照章纳税;


  变更后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涉及限制类领域应报省外经贸厅批准后再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属于应由国家商务部审批的特定类型或行业的,省级审批机关应将申请文件转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3、需报材料


  企业董事长签字并加盖企业印鉴的变更申请书;


  企业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的董事会决议;


  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审批期限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10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4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1条、《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6条等,审批机关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